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2025年12月27日结束。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已在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已于2026年1月26日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发布,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要求
面试前,对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当天下午6点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A类考生资格复审
1.时间:2026年3月7日(星期六)上午9:30
所有A类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上午8:30-9:30进场签到,9:30封闭大门且不再接受考生入场,未在当天9:30前进入大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2.地点:深圳市翠园文锦中学(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南路1013号,文锦地铁站A口步行80米)
(二)B类考生资格复审
因A类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不含迟到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从同一岗位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若存在上述情况,将于3月7日发布资格复审递补公告,预计在3月8日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请符合递补条件的B类考生密切关注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递补公告内告知。
资格复审类别为“A”和“B”的考生,未能在规定的资格复审当日规定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等候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复审单位做好签到、资审工作。
五、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留存件不退回。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职业资格等级的,报考者持有的职业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岗位要求,方为符合条件,并须提供相应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面试
面试定于2026年3月中旬在深圳市罗湖区开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公办中小学2025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注:考生需妥善保管好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和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
(六)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七)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755-22185758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2.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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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www.szlh.gov.cn/zwgk/rsxx/zkhzp/content/post_12660009.html